文/记者 崔斌斌

在学生食堂二层,坐在记者面前的袁煜驰,戴一副无框眼镜,显得文质彬彬,言谈举止间透着成熟和稳重。
袁煜驰,中青院法律系1998级2班校友,现为北京市门头沟斋堂法庭庭长。 因为扎根基层,工作表现突出,他多次荣获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优秀信息员”等荣誉称号,并作为基层先进工作者,被《新京报》、《环球时报》(英文版)做过人物专访。2011年11月23日,北京电视台《北京你早》节目播放了他的三分半钟人物介绍。
北京海拔最高的“袖珍”法庭
2002年,大学毕业的袁煜驰进入门头沟法院。“11月11日,也就是当年的光棍节,我被派到斋堂法庭当起了书记员。”提起这个特殊的日子,袁煜驰笑着说。
斋堂法庭位于北京最西端,距门头沟法院有63公里,乘坐惟一的892路公交车从苹果园到斋堂法庭至少也得两个多小时。法庭建于1956年,被大山环抱,是全市海拔最高的法庭,也是最“袖珍”的法庭,1名庭长,2名法官、1名法警和1名书记员,一共才5个人,刚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设置的最低人数要求。该法庭负责雁翅、清水和斋堂3个镇的离婚、继承、借贷、交通肇事等民商事案件,辖区总面积960平方公里,比北京五环内总面积还大,全部属于深山区。
从中国西部到北京西部,身为甘肃人的袁煜驰看待自己的工作岗位很乐观:“一方面,单位对青年法官有培养锻炼轮岗的要求;另一方面,法官作为经验工作者,可以更直接、快捷地学习当地风土人情,获得更多、更全面的锻炼和提高的机会,也可为自己将来更好地做一名法官奠定坚实的基础。”袁煜驰解释说。
斋堂镇居民的口音比较重,俚语比较多。作为书记员的袁煜驰记录庭审过程和各种资料的难度可想而知。例如,当地人有个类似“兄”的发音,袁煜驰一直以为是“哥哥”的意思,半年多后才得知竟是“弟弟”的意思,只是把“兄弟”后面的“弟”音爆破了。“当地政府还打算用他们的方言来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呢。”袁煜驰打趣道。而工作三四个月之后,袁煜驰竟能用流利的方言和当地人对话了。
2002年12月,一场大雪把袁煜驰困在斋堂法庭长达30多天。从法庭下山一路都是盘山道,门头沟法院担心出交通事故,规定禁止下山,这对刚毕业不久的袁煜驰来说简直是一种煎熬。“刚毕业嘛,关系好的同学之间两周左右就想聚一次,大家特别热衷于谈论工作、交流感情。” 袁煜驰说。
不能下山,袁煜驰只好待在深山里的斋堂法庭。当时法庭除了他是刚毕业的大学生,其他人都是镇上的当地人。单位电话不能随便打,电脑只能上内部的网络。大雪之后,法庭也没多少官司要审,工作之余,实在闲着无聊的袁煜驰自己给自己找乐趣,他在法庭的院子里堆了一个雪人,他的棋力也见长也是那时候的事。那些天里,下班后他就和当地的一个师傅下围棋,师傅赢一次就多让他一个子儿,30多天过后,他从需要别人让他11个子儿变为只让7个子儿。
创制“朱八戒起诉书”
2004年1月,袁煜驰被调回门头沟法院,任职于门头沟研究室执行厅。2008年,在离开斋堂法庭4年之后,袁煜驰以斋堂法庭的庭长身份重新出现在斋堂法庭上。
上任初始,袁煜驰发现一个问题,当地很多人不会写起诉状。“法庭也有空白的标准模版,但很多人由于教育水平有限,就算看了还是不知道怎么写,而且大部分村民没钱,根本请不起律师。”袁煜驰接着说,“法官也不能在实质上帮助他们,只能在形式上给予指导,毕竟法官还要对此进行审判,要做到客观、公正。”
为此,袁煜驰结合当地的民情想出了一个“点子”, 创制了一份民众易效仿的“起诉书”——“猪八戒起诉书”:
“朱八戒告孙武空称,2009年元旦,他和朋友唐僧在南天门大食堂吃饭。孙武空因开朋友嫦娥的玩笑和他发生争执,孙武空用凳子砸伤他的头,住院治疗,10级伤残。朱八戒要求门头沟法院判决孙武空赔偿他各项损失5万余元。
朱八戒同时被高九妹起诉离婚。高称,俩人毕业后自由恋爱成婚,并生儿子朱小戒。但朱八戒婚后酗酒并打骂她,曾被派出所民警批评教育。如今朱八戒家庭暴力不改,高遂起诉要求离婚。”
2009年3月,两份这样的“起诉书”出现在斋堂法庭的安检口,“这样的‘起诉书’趣味性和可读性强,不少村民一看就懂了,会模仿着写了,尤其是那些有类似案由的。当然,为避免误会名著,猪八戒、孙悟空等都用了谐音字。”袁煜驰说。
群众身边的“法制进行时”
2008年年底的一天,沿着109国道,斋堂法庭全员出动,经过1个多小时车程到达斋堂镇向阳口村。外面很冷,屋里没有暖气,似乎比屋外更冷,于是桌椅被摆在村委会的院子里,国徽倚着窗棂,庭长、原告、被告等桌牌都按照法庭的样式摆在桌上。为了营造氛围,也为了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,院子里还摆放着一些法律知识的宣传展板,其中就有“朱八戒起诉书”。
这就是斋堂法庭在斋堂镇向阳口村设置的“巡回审判” 庭审现场。
斋堂法庭自1956年建立以来,逐渐形成了巡回审理的制度。最远的一些村落到斋堂法庭有60-70公里远,当地的公共交通很不发达,只有一条109国道与外界连通。2009年,在袁煜驰的主持下,斋堂法庭在3个镇里特别挑选了5个村,设置了巡回审判点,每点覆盖七八个村,巡回审判点便选在这七八个村的中间,斋堂法庭每月都要到各个审判点审理案件,后来逐渐把巡回审判点固定下来,方便老百姓不出村就能应诉。
就在这天,一场令袁煜驰记忆深刻的案件即将开始审理。
原告、被告均是80多岁的老人。两家有一块儿地紧挨着,以1尺多宽的石头为界。一天,老头觉得老太太家占了他一块儿地,两人在语言上起了冲突,老太太拔了老头几根树苗。老头一生气,就搬了块石头轻轻砸了老太太一下。双方矛盾激化,警察根据相关规定对老头进行批评教育,并要求其赔付老太太7百多元医药费。但老头不服,不愿意赔,老太太的家人就选择了起诉。
老头儿耳朵有点背,在审理的过程中,袁煜驰作为主审法官,几乎是搭在他的耳朵喊。老头儿很奇怪,对方说的一些有利于他的话,他一般能听得明白,说到不利于他的事实他就“啊?啊?啊?”地听不见了。
“因为我办案时间不算太长,和他们说话又不能用太专业的术语,例如侵权行为、有没有过失等,和他正常沟通,他本身耳朵就不太好使,你再说些他听不明白的词语他就更不明白了,所以要尽量把咱们的一套专业术语变成他们听得懂、能接受的话。”袁煜驰说。
老头儿性格比较倔强,村里人都知道,开庭过程中村里人有时就起哄,老头儿说“不懂”时,岁数小点的村民就哄笑起来: “对你有利的你都听能见,对你不利的你就听不见!”
调解没有成功,于是法庭判决老头赔偿老太太7百多元医药费。
审判完以后,袁煜驰担心老头会对这个判决不满意。他认的理儿和法律有一定的冲突,万一到法庭来闹,真不知如何收场。
然而,3天后的早上7点多,法庭还没上班,老头儿从40公里外突然赶来了,而之前,老头儿在电话中还扬言永远不会到法庭来送钱。
“他从兜里掏出来一个小包,把这个包了好几层的小包一层层打开,说‘我今天送钱来了。’按照规定,该案件还没过15天上诉期,也就意味着判决还没生效。”袁煜驰回忆道。考虑到老头的实际情况,袁煜驰把钱先收起来,并给他开了票据,向他讲明白,这个判决还未生效。
等到袁煜驰把钱给原告送上门,再去看老头儿的时候,双方在交流上就已经好了很多。“他也不是不讲理。由于他一辈子都遵纪守法,没和公安执法机关打过交道,刚开始内心有些害怕或是抵触心理,也是很正常的。”袁煜驰说。
由于巡回审理现场没有法庭的安检措施等,有时村民不遵守秩序,甚至还会出现过激的行为,所以,对庭审的控制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考验着法官的能力,而且,在露天审理,天气的影响也时常是个麻烦事儿,而斋堂法庭每月都要去各个审判点审理案件,这使得本法庭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大增加。
“但是,巡回审理可以使得法官能够对案情进行现场询问和实地勘察,便于作出更加公正客观的、符合实际的判决,同时,很多村民会前来观看,也能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。我们自己把它称为‘群众身边的“法制进行时”’或者‘群众身边的“今日说法”’。”袁煜驰笑着说。
斋堂法庭的大部分案件是老百姓家庭内部、邻里之间的日常纠纷。“一年下来,我审结调解纠纷二三百件,接待超1200人次。”袁煜驰说。
为了提高工作效率、降低出行成本,斋堂法庭5个人从周一到周五吃住在法庭,周末下山和家人团聚,其中1人还得值班,两周才能回家1次。
2008年再去斋堂法庭工作时,袁煜驰的女儿才刚刚出生5个月,小病也时有发生,“其实家里人心里是不愿意的,但为了支持我的工作,妻子却说,‘不要紧,家里还有我呢。’”提起女儿刚出生不久就要和妻儿分开,上山工作,袁煜驰心里也不是滋味,他一直很感激妻子对他工作的大力支持。
自担任庭长以来,袁煜驰至今已经连续3年在深山过年了。新年将至,袁煜驰笑着说:“从各方面考虑,我当然还得创4年在深山过年这个记录!”